盘点2013年典当业十大事件
2014年1月2日
核心提示:国内整体经济环境依然比较复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在多元化的融资市场格局变动中,典当行业所迈出的每一步,既平稳,也艰辛。本报编辑部对典当业一年的发展进行认真梳理,并多方征求业内人士意见,评选出了2013年典当业十大新闻,相信会对典当业在2014年的发展有所启发。
No.1 股票典当被“叫停”
事件回放:2012年末,商务部明确规定:禁止和预防典当行违规融资参与上市股票炒作或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资金;禁止以证券交易账户资产为质押的股票典当业务。于是,2013年年初,一些已涉及此项业务的典当行陆续与客户终止了业务合作。股票逐渐“淡出”典当行业。
No.2 金价下跌,走势不明
事件回放:自2013年4月以来,黄金价格连续下跌,到12月,仍在持续的跌势让黄金价格经历了自1978年以来最差的数月。典当行的黄金当价和绝当黄金售价,也几乎是一天一降。因为金价的谷底难以判断,再加上金包银骗当事件在全国的陡然增多,一些谨慎的典当行无奈地放弃了黄金质押业务。
No.3 地方监管再进一步
事件回放:今年以来,各地主管部门在典当行业的管理上举措频频,颇受关注。例如,继商务部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之后,四川、江西、安徽、甘肃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当地的管理细则与办法。也有一些地区是在逐步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年初上海市商委典当行业监管信息数据库中心的正式启动。另外,还有的地区选择将此前已发布的措施进行修订,如天津市商委修订当地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申报要件及流程。
评述:在今年各地主管部门对于典当行业的监管范围中,禁止典当企业非法吸储,严格管理股东变更程序等在其中的表现尤为明显。未来一段时间,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典当业的监管不会放松,这应该是种大趋势。
比起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典当行的监管相对来说向来都是比较严格的,这被普遍视为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种必需。而事实也印证了,不少客户走进典当行,看重的就是其属于更加规范的融资机构。
No.4 银监会严禁向典当授信
事件回放:2013年6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严禁向典当行以及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授信。对于自身融资渠道本就不宽的典当行业来说,消息一出,无疑令他们深感“雪上加霜”。
No.5 银行闹钱荒典当很淡定
事件回放:今年6月末,银行爆发“钱荒”,当时许多中心企业在银行融资无门的情况下,纷纷转向其他融资机构求助,典当行自然也成了备选之一。出乎意料的是,典当行对于这次“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欲望。在这次钱荒中,典当业总体上不温不火,不论是对市场的判断,还是风险控制的作用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No.6 中典协召开首次会员代表大会
事件回放:由商务部主管,5家企业联合发起的中国典当业协会于今年6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据中国典当业协会筹备组组长黄海介绍,中国典当业协会的成立,旨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No.7 绝当销售亮点不断
事件回放:8月18日,由本报主办、北京东西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全国绝当精品拍卖会”在北京金源燕莎商场开槌,300多件绝当精品悉数亮相。除此之外,在北京、上海、湖北等地,今年都陆续举行了一些与绝当品相关的展销会、特卖会、拍卖会,社会反响强烈。
No.8 主营典当企业港板上市
事件回放:2013年10月28日,主营典当及按揭贷款业务的中国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据悉,该公司在中国内地的经营实体目前为苏州市的“吴中典当”,专门向客户提供以房地产、财产权利和动产为质押物的典当贷款。而该典当行注册资本达5亿元人民币,以注册金来计算,为全国第二大典当行、江苏省第一大典当行。其实,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典当企业希望上市,也有越来越多的上市企业涉足典当。早在今年5月7日,香港联交所创业板就曾迎来广东汇金典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主体公司为汇联金融服务控股有限公司)的正式挂牌上市;而在2010年11月,上海银通典当有限公司也成功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No.9 最高法新规定引发关注
事件回放:2013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该意见稿的第一条“民间借贷的界定”中,将融资担保、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也适用其界定的民间借贷。而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借款人向典当行借款,在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之外,还约定手续费、综合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应予保护,但利息、手续费、综合费等合计折算后以不超过年利率15%为限,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No.10 房地产业务“绝对地位”动摇
事件回放:今年全国多个城市和地区的房产业务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息,上海地区的房产业务量不仅同比出现下滑,更是首次出现负增长。虽然截至目前房产业务占比依然超过半数,但房产业务出现盈利大幅回落已经是业内普遍的共识。